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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冒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官員名義進行詐騙!

假冒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官員名義進行詐騙!

一、案情描述:

嫌犯假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官員之名義,告知被害人陳○玲小姐因個人資料遭歹徒冒用並涉及洗錢案,因而要求陳女協助調查,如要證明自身清白,需被監管銀行帳戶。隨後便煞有其事地傳真一份法務部執行凍結管制命令給陳女,並試探性地詢問陳女所擁有之銀行帳戶內之金額,要求陳女匯款銀行帳戶內80%現金,陳女因恐莫名涉及刑案,一時心急且不疑有他,便依嫌犯所給的帳號分次匯款至各人頭帳戶,共遭詐騙損失新台幣4500000元。

二、犯罪手法:

因國內政治上之洗錢案沸沸騰騰,且歹徒利用人頭帳戶來詐騙的事件層出不窮,詐騙集團便抓住民眾害怕莫名涉及刑案的心態,假借檢察官、警察等公務人員名義,要求被害人協助調查,若不協助調查則列為涉嫌人,使被害人慌張害怕,心防降低而伺機行騙。本案歹徒遂假冒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官員,使被害人因心生畏懼,另外為了取信被害人,歹徒還偽造公務機關公文供不熟悉公務機關的被害人辨識,待被害人將現金領出來匯給歹徒,待被害人朋友告知此為詐騙行為才知自己已遭騙。

三、防制作為:

民眾想要看緊荷包,拒絕當個大肥羊,最基本的防制作為便是不要依陌生人來電指示匯款、交付現金或操作提款機。另外詐騙集團會偽造來電顯示以取信民眾,除了不厭其煩地搜尋正確電話號碼並撥打,確認確有該名長官與該情事,才不會掉入偽造來電顯示的陷阱裡。另外不要依來電指示以英文畫面操作提款機,因其非主要母語且為不熟悉之操作介面,易造成跟著歹徒之指示而不自覺將錢匯出。而警察、檢察官辦案時,絕不會要求當事人去匯款或交付現金,所謂的「帳戶監管」絕對是子虛烏有的詐騙名義。使用提款機轉帳,僅限該次交易,絕不會造成所謂的「分期扣款」及「每月定期轉帳」之情況,千萬不可以相信受騙。其次歹徒會試探性地詢問當事人所擁有之銀行帳戶內之金額,也不可以輕易地透漏自己的財產狀態,多一份警覺性就多一份保險,千萬不可輕忽。如果接獲不明來電,可以撥打反詐騙專線165請求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