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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受詐騙實案宣導-案例一

遭受詐騙實案宣導-案例一

一、發生時間:98年12月25日10時30分許。

二、發生地點:臺北市南港區東新里重陽路235巷口

三、案情摘要:被害人林00於上述發生時間,在住家內接獲未顯示來電之詐騙電話,詐騙集團成員假冒檢察官,對被害人謊稱被害人存款可能被盜領,並要求林女告知渠所有名下帳戶金額及提領新臺幣(新臺幣)102萬元交付至地方法院監管3至7天,誘騙林女。林女不察,遂至本轄南港路1段364號土 地銀行南港分行提領102萬元,當時銀行行員警覺有異通知本局南港所員警陳立璋護送林女士返家,護送途中細心詢問作何用途並宣導勿受詐騙集團所騙,當時林女士宣稱要給孫子結婚所用;因林女士受詐騙集團不德與任何人告知此事,返家後便與詐騙集團相約在上述發生地點交付款項。歹徒取得款項後逃逸。事後被害人發現遭騙,始至本分局玉成派出所訴請偵辦,移辦到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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